19世纪中期随着中国移民的涌入,在白人尤其是金矿区白人和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骚乱出现了。1861年发生了Lambing Flat Riots骚乱,1200名华人矿工被数千名白人从金矿驱逐出去。新南威尔士议会随后通过《中国移民条例》,限制中国移民,禁止华人入籍。到1880年代,澳洲工会运动进行一系列抗议,抗议华人和来自太平洋岛国的移民夺走他们的工作。结果是所有澳洲殖民地都开始执行排斥华人的移民法律。这就是“白澳政策”(White Australia Policy ) 的起源。
澳大利亚联邦成立之初,最早通过的法律之一就是《1901年移民限制法案》。法案的初稿明确禁止一切来自欧洲以外的移民。但是由于英国政府反对,最终的法案取消了明确禁止非欧洲人的歧视字眼,代之以对移民实施“听写测试”的规定,即移民官有权挑选任何一种欧洲语言对入境者进行一项50个词的“听写”测试,没有通过测试的人禁止入境。其实就是让移民局以此为借口来阻止任何不想接受的人入境;因为如果你精通英语,他可以用德语考你;如果你恰好也精通德语,他可以用瑞典语考你;如果你也精通瑞典语呢?那就考拉丁语吧,总有你不懂的欧洲语言。显而易见,这是针对非欧洲移民的歧视性政策。
当时的总理埃德蒙 · 巴滕就明白无误地说“这项规定绝对不是为了英国人和中国人的平等而设计的。”并且逐步减少在澳的非白人人数也被列入计划之中。
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白澳政策”一直存在。二战之初,总理约翰·科廷重申道:"我们的前辈和平地来到这里,以在南海建立一个不列颠民族的根据地,这个国家应该永远是他们的子孙的家园。”这句话的种族主义色彩显而易见。
二战时期,澳大利亚全国仅仅不足7百万人。随着世界大战的蔓延,英国在东南亚的败退,以及日本空袭达尔文港,澳大利亚忽然认识到人口对国防的重要性,认识到增加人口对国家的生存是必不可少的。于是战后提出口号“增加人口或者灭亡”(Populate or Perish),实行了对英国人和成千上万欧洲难民的“自由迁入”或“协助迁入”计划。与此同时,非白人难民,如马来人、印尼人、菲律宾人在二战中已经开始来到澳洲,但是移民部长Arthur Calwell却想要把他们都遣送回本国。
转折点是在1949年的安妮 · 欧其芙女士诉移民部一案。安妮。欧其芙是出生在印尼的荷兰公民,1942年她和丈夫及7个孩子逃离日本军队占领的印尼,来到澳洲。战后移民部要把她一家遣返,她提出上诉。1949年最高法院裁定移民部的遣返决定不能成立。同一年,罗伯特· 孟西斯(Robert Menzies)领导的自由党政府上台执政,新的移民部长霍特批准800名非白人难民申请居留,允许日本战争新娘(指嫁给驻日澳洲军人的日本妇女)定居澳洲。“白澳政策”开始走向式微。
随后几十年间,澳大利亚对非白人移民的态度越来越宽松;
1950, 允许亚洲学生赴澳留学。
1957,非白人移民在居住15年后可以成为公民。
1958,"听写测试”被取消。
1959,澳洲公民可申请配偶成为公民。
1965,“非歧视性”技术移民计划开始实行,任何种族的人,只有达到职业技术要求,都可以申请移民。
1966,部分非欧洲移民在居留5年后可获得永久居留权和成为公民(和欧洲移民要求相同)。
1970,国家人口调查强调移民是有计划的人口政策的一部分。
1973,“白澳政策”正式取消。
1980年代以后,鼓励“多元文化”(Multiculturalism) 和 “多种族和谐”正式成为澳大利亚政府的政策。
(声明:本文非原创,大部编译自Victoria University的校内课程Migration Law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