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在疾病预防中心官网预约。办理流程: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人员名单到健康体检单位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统一使用卫生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办证流程如下:
1、办理健康证前先进行健康查体;
2、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领取体检表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3、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
4、内、外科常规体检;
5、x光胸透;
6、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7、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将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体检者体检当天不应该化妆,因为这会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如是否有贫血、心脏病和呼吸系统疾病等。
2、如果正在服用抗生素类药品或维生素C及减肥药物,待停药3天后再接受体检。
3、抽血及肝、胆B超须空腹进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
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
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
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明。对不合格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原始材料同时交受检单位或规定的存档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卫生监督机构须按年度将管辖范围内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统一汇总、分析并及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