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常会在秋季开学时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流程,包括主题班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宣传栏,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
学生个人申请需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由学院提供由教学部门盖章的上学年各科学习成绩单。此外,还需附上参评学年的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班级初评由辅导员(班主任)与班级评议小组共同完成,审核申请材料并在班级内公示,广泛听取全体同学的意见,公示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签署班级意见后报送学院评审工作组。
学院复审汇总时,评审工作组将复查班级申报学生的资格及相关材料,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备案表》及相关材料,由学院盖章后送学校助学管理中心。
学校助学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推荐申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拟推荐报送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最终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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