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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加拿大后税务居民与非税务居民如何判断

admin

税务概念上还有 resident 和 non-resident 的区别,resident (专业的翻译为“税务范畴的居民”,简称“居民”)要报税,non-resident(“非税务范畴的居民”,简称“非居民”)可以不用报税。

与加国有居住联系的人,例如拿到大信封后,一次义无反顾的“长凳”者、生活、工作、事业,爱情的重心都在枫叶国,毫无疑问,恭喜你,就是 resident 了;

如果与加国切断联系,在枫叶国没有长期居住处所、也没有能“产生价值”的物资在加国(比如工作、房子、存折),就可以判定为 non-resident 了。

另加一种:只要申请并领取了 CCB (牛奶金)和 GST 退税,就等同宣布自己是 resident了。

以上概念搞不清楚,往往在税务上产生误会,这些误会集中出现在我们那些短登的移民身上,因为很多人很清楚自己短暂停留几日,不与加拿大建立居住联系,自然就是 non-resident 了,于是回国待了两三年都没有报税……OK,到这一步为止,没错!

长登以后,与枫叶国建立了居住联系,人们就自然履行起报税的义务,很好!是不是有一种当家作主,建设枫叶国现代化的赶脚。

但当填税表时,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个句子的错误理解,把 the date you became a resident of Canada 的日子填成了两三年前某一天春暖花开短登的日子,误会就开始了……

之后,税务局CRA被你填写的日期搞得懵B了,之下可能做出两种错误判断:

a、前两(三年)就成为税务 resident 了,但漏报了两(三)年的税,需要补报!

b、两三年没报税,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短登”客,判作 non-resident,但他又领取了牛奶金,所以,牛奶金得追回来,并征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