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管理局,成立于2018年4月2日,是公安部下属的国家局,级别为副部级。该管理局是根据2018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国家移民管理局的职能包括拟定和执行移民政策,管理出入境事务、口岸证件查验和边境居民往来,处理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事宜,管理难民和国籍事务,并牵头治理“三非”外国人和非法移民遣返工作。此外,该局还负责为中国公民提供私人出入境服务,并参与移民领域的国际合作。
综合司(移民事务国际合作司)负责处理机关的日常事务,如文电、公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审计工作,以及处理移民事务国际合作与交流。
政策法规司负责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政策的研究,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并指导执法、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和普法宣传工作。
外国人管理司负责实施外国人来华的签证签发管理、签证延期换发,以及来华留学、工作相关的管理事宜。该司还负责处理外国人在华的定居审批工作,以及难民的甄别、临时安置和遣返工作。此外,该司还负责协调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的治理和遣返工作。
移民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指导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和涉外企业等为来华移民提供语言、文化培训,帮助他们融入社会。该中心还负责制作并向移民提供法律、文化、社会和国情资料,以帮助他们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此外,该中心还负责移民管理政策的宣传咨询,协助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服务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它还收集分析移民情况,提出政策法规修订的建议,并收集移民的意见建议,以改进服务管理工作。该中心还负责编辑出版发行移民管理的报纸和期刊,以及维护相关网络媒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并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