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项目对于申请人具有明确的要求。基本条件包括投资100万美元,针对目标就业区(包括高失业率地区或乡村区域),其中在乡村地区或失业率为全国平均值150%以上的区域,最低投资金额为50万美元。
目标就业区定义为大城市统计区域之外,由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指定的地区,或城镇边界外人口统计上拥有20,000人或以上的区域。申请人必须年满21周岁,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一同申请,且无商业背景、教育背景和英语语言能力的要求,资金来源可以是积累所得,也可以是赠与或继承。
EB-5申请流程分为7个步骤:首先,选择合适的区域中心投资项目,并将投资款转入指定监管银行;其次,准备所有必要材料,提交I526申请;I526批准后,转至国家签证中心;接着,支付签证费并填写DS230表格,递交给广州领事馆进行面试;获得签证后,全家人登陆美国获取条件式绿卡;最后,在登陆美国21个月后,提交I829申请,以获得无条件绿卡。由于申请人数增加,整个过程可能需要1年至1年半的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EB-5投资获得的最初是为期2年的条件式绿卡。只要投资保持,创造了所需的就业机会,2年后即可申请转为无条件绿卡。尽管条件式和无条件绿卡的有效期不同,但在权利和义务上两者并无差别,包括子女教育、生活投资和医疗养老等权益。
扩展资料
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