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居民的外汇兑换严格管制,仅限于外贸、外资企业业务及特定出国需求。对于留学、旅游、探亲等因出国需外汇者,需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批汇。
办理手续分为两步:首先,携带护照、入学通知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批汇;其次,凭外汇管理局批汇证明到当地中国银行个人业务部办理换汇,将等额人民币存入中行账户后,再转入中国银行换取外汇。换汇流程由银行具体指导。
外汇兑换限额通常为:人民银行各地中心支行(大城市)一年留学外汇最高批汇额为9999美元;超出此限额需上一层管理机构批准。若金额不足,可通过每年申请或等待上级银行批准。
关于携带外汇出境,一般居民不可携带超过2000美元现金。若有“携带外汇进出境许可证”,可携带不超过10000美元现金。具体操作如下:携带金额在2000美元以内(含2000美元)无需申领“携带证”,海关可放行;携带2000美元至4000美元(含4000美元),银行凭携带人护照、有效签证等材料签发“携带证”,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放行;携带4000美元以上,需先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再到当地外汇局申领核准,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和外汇局核准章的“携带证”放行。
进出境人员一般不得携带超过10000美元以上的外币现钞出境。如确需携带等值10000美元以上外币现钞,需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外汇局对外汇来源及用途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无误后签发“携带证”,携带人持“携带证”到外汇局加盖外汇局核准章,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和外汇局核准章的“携带证”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