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所述的情况来看, 孩子不存在直接入籍的可能. 外国人的孩子除非在父母申请入籍时已经在德国待满3年,而且这时还不满16岁,才可以跟父母同时申请入籍。否则(比如如果已经18岁,或者在德还不到3年),就要独立地在德国生活满8年后才可变成无限期人或德国人。
申请家庭团聚签证的要求:
新移民法28条“家庭成员与德国人团聚”第(1)款规定了可以与德国公民团聚的3种家庭成员:一是德国人的配偶;二是德国人的未成年未婚孩子;三是未成年未婚德国人前来照料此人的父母一方。(关于第三种人的规定是对德国人的优惠)
持家庭团聚签证, 如果可以简单地口头交流德语,并在德待满3年即可获得落户许可。
(由于你提到是偷渡后入籍的, 是按照难民来受理的话, 恐怕对家庭团聚有限制或者要求会比较严格. )
如果不满足家庭团聚的条件, 基本上父母是否是德籍对于孩子的签证也就没有什么影响了.
自己家有餐馆, 可以考虑走劳务. 或者孩子有意在德国高等院校深造的话, 可以申请留学. 这种都属于居留许可, 是有期限的签证. 直至孩子满足入籍条件或落户许可要求, 单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