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长期居住的要求包括获得香港的居留权。香港入境事务处会向拥有香港居留权的人士发放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这意味着持证人可以自由进入和在香港停留,且不会被强制遣返。
第一,居住在中国内地的申请者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证明书,并获取申请表。
第二,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
1. 出生证明书;
2. 显示申请人在居住地居留身份的证明文件;
3. 有效的旅行证件;
4. 申请人的父亲或母亲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5. 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书;
6. 申请人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并接受遗传基因测试。
第三,申请人需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审核资料后会转交香港入境事务处进行进一步核查。
扩展资料: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以下权利:
1. 自由入境香港;
2. 不会被施加在香港停留的限制,任何施加的限制均无效;
3. 不会收到递解离境令;
4. 不会收到遣送离境令。
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因更换新证或丢失旧证而需要补领,入境处在发出新证前会发放“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该收据在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但不可作为入境之用。出入境时,持证人必须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或有效的旅游证件(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等)。
参考资料来源:
- 百度百科-香港居留权
- 百度百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香港入境事务处官网-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