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移民局警察属于事业编警察,是为了弥补警力不足而设立的,并非公务员编制。若想成为公务员编制警察,事业编警察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
2. 公安机关在管理上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既接受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也接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而行业公安机关则同时接受所属部委领导和公安部业务指导。
3. 移民局警察与普通警察的主要区别包括编制和领导体系。移民局警察属于事业编警察,而普通警察通常是公务员编制。公安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而移民局警察则根据所属部委的领导进行工作。
4. 移民局警察的职责包括管理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事务、难民管理、国籍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有:统一管理外国人签证、居留、移民等事务;协调拟定移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入境管理;统一审批绿卡和入籍申请;处理包括外国人申请绿卡、入籍成功之后的社保、档案以及可能的集体户口等有关问题。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包括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同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