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品生产中,中国GMP/FDA/EMA对文件管理体系有着明确的规定。首要目标是构建一套完善的文件管理系统,确保文件的权威性和系统性,以及文件内容的适宜性、一致性。文件管理包括质量标准、处方与工艺规程、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等,每项都需符合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文件的编写需严格遵循原则,如第一百五十条强调,所有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处方和工艺规程等必须有书面形式,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文件的制定、审核和发放需经过质量管理部门的控制。第一百五十二条要求文件内容需与药品生产许可和注册相符,并便于追溯产品历史。文件的修订、批准、复制和销毁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
文件复审的重要性体现在定期审视文件的适用性和法规变化,确保文件的时效性。例如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所有文件的修订和批准都需签名并注明日期,同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文件版本管理。文件的清晰标识和有序分类也是关键,如第一百五十六条要求文件易于查阅,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需定期审核和修订,旧版文件需妥善保管并确保新版的正确使用。
记录管理同样重要,每批药品的批记录、质量标准的长期保存以及电子记录的准确性和控制,都是保证产品质量和追溯性的重要手段。按照相关规定,记录应至少保存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且需满足复核检验的要求,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企业的SOP体系建立涉及质量方针的设定、职位说明书的制定、规程的编制等,涵盖文件管理、操作规程、记录管理等多个方面,确保所有活动有据可查。文件的起草、修订和分发需遵循系统性、准确性、可追溯性和稳定性原则,确保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