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至2003年的农村税费改革期间,中国政府基于国家财力的增强,实施了教育资金的改革策略,停止向农民收取书本费,转而由政府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大部分费用,从而实现了从“人民教育”到“公共教育”的转型。据统计,2002年中国小学的公办教师占比高达96.2%,反映了以公办为主的义务教育模式。同年,各级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拨款占据了初中78.9%和小学83.2%的支出,进一步确立了政府拨款为主的方式。
这一转变标志着政府在教育领域责任的增强,教育投入逐年增加。1995年至2001年间,尽管GDP增长66.5%,但教育支出增长了1.47倍,占GDP比重从3.27%上升至4.84%,其中财政性教育拨款占比也相应提升。尽管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比例有所下降,但资金总量增长迅速,超过了同期GDP增长率,有力推动了农村教育的发展。中国农村教育在世界银行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评估中,虽与发达国家有差距,但已超越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国,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随着2006年《义务教育法》修订和试点的推进,免费义务教育成为了现实。自1986年《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书本费的免除政策在2005年开始实施,贫困家庭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费用得以减免,并对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到2007年,这一政策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随后,“十一五”期间农村义务教育全面免费成为政策目标。广东省率先试点,随后江苏、广东、江苏、苏州市、北京市和部分省份如浙江、湖北等也开始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标志着中国教育政策的一大进步。
扩展资料
书本费,顾名思义是为了购买书本而缴纳的费用。图书作为教育内容的载体,现阶段被广泛使用于各个阶段的教育环境中。各个学校都会对学生收取一定的资金来购买书本,学生缴纳的资金就叫书本费。一般情况下,书本费包括除了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也还有各个学校按照各自需要而印刷的辅导资料所需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