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法政学院于2006年4月更名而来,前身是于2004年成立的法政系。法政系的建立,根源于2003年前的学科重组。重组前,我校设有社会科学部、工商管理系以及相关本科专业和硕士点。其中,工商管理系创建于1999年,设立本科点,后于2000年设立广告学本科点,2002年设立法学本科点,2003年设立社会工作本科点,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点也于同年设立。
2004年,学校进行专业类别的学科重组,将工商管理本科专业和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学位授予点划归商学院,广告学本科专业划归艺术学院。以此为基础,以法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和马克思主义公共课教学为核心,法政系于2004年正式成立。
2006年,学校成功申报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硕士学位授予点,并在此基础上,于2006年4月将法政系正式更名为了法政学院。
扩展资料
山东建筑大学法政学院成立于2006年4月,其前身是以法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和马克思主义公共课教学为基础成立法政系。现有专任教师81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0人。学院现设有法学和社会工作本科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硕士学位授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