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进步,姓氏规则变得不如古代那么严格。一些外族人或胡人迁入,通过姓氏赋予来混淆了族群界限。不同血统的人可能拥有相同的姓氏,但同姓不婚的传统习俗逐渐被打破。人们普遍认为,“同姓不婚”是夏、商、周三个朝代的规定。然而,自秦汉时期起,姓与氏的区别变得模糊,从而减弱了这一规定的执行力度。“同姓不婚”是先秦时期的一项重要宗法规则。尽管春秋战国时期世系已不那么清晰,但重视族姓的风俗依然流行。《国语》记载叔詹的话:“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说明古人已经从经验上认识到同姓通婚的弊端,因为同姓者基因相近,所生后代生命力较弱。
郑国国相子产在执政时期,规定国内官员不得同姓通婚。晋国司空季子也提出“异德合姓”的观点。古人视同姓通婚如同同性恋,认为这样的婚姻无法繁衍后代,因此婚姻要求双方为异性且异族异姓。周王室的子女只能与齐、楚、宋、燕等异姓诸侯通婚,而《左传》中的齐国女子被称为哀姜、孟姜,周鲁出嫁的女子则称为诸姬。姓是女子血统的重要标志,不应混淆。
古人对异性不通婚的原因也进行了阐述。例如,郑史伯对桓公解释说:“先王聘后于异姓,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顾炎武指出:“是知礼不娶同姓者,非但防嫌,亦以戒独也。”同姓通婚可能导致婚姻关系过于亲密,有失体统;而异姓通婚则有利于加强交流,避免氏族孤立。
古人还用五行理论来解释同姓不通婚的理由。根据五行相生相克的理论,同姓不通婚的原则被制定。然而,这套理论缺乏科学依据,在现代看来并不具有说服力。要理解“同姓不婚”的问题,还需要探究姓和氏的起源与演变。
在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异姓之人也开始共存,人们开始以氏为姓,导致五帝以后的姓变得混乱,不再是不同祖先的标志,而是因居住地不同而异姓。到了秦汉时期,姓氏已经混合,不再区分。《史记》中提到秦始皇“姓赵氏”,汉高祖“姓刘氏”,但从祖先来看,秦始皇本姓嬴,因封于赵城而以赵为姓;汉高祖本姓刘,因封于楚地而以楚为姓。徐氏、郯氏、莒氏、终黎氏、秦氏、江氏与赵氏等实为同一嬴姓,若严格遵循“同姓不婚”,他们之间不应通婚。但因血亲关系疏远,姓氏合一,这一原则逐渐被忽视。
总之,姓代表血统,氏代表居住地。顾炎武在《原姓篇》中提到:“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在《左传》中,只有女子称姓,男子则称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