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艺术风格科普如下所示:
今天继续介绍欧洲的艺术风格,时间来到17世纪:
1、巴洛克时期(17世纪)
巴洛克艺术是欧洲17世纪时的一种艺术风格,起源于1600年前后的意大利罗马,之后传播至欧洲大部分地区。巴洛克风格运用夸张的动感和清晰的细节,来营造戏剧、紧张、繁琐、恢宏的效果。
巴洛克风格的流行与成功与罗马天主教会的鼓励有关。为了回应当时兴起的宗教改革,教会在会议上决定艺术应当直接地充满感情地表达宗教主题。
特点:光影强,人物之间的互动感强烈。
2、洛可可(18世纪)
洛可可风格起源于18世纪的法国。相较于前期的巴洛克与后期的新古典,洛可可反映出当时的社会享乐、奢华以及爱欲交织的风气。除此之外,此派画家受到当时外来文化的启发,在创作中添加不少富有异国风情的特色。
特点:颜色明快,画家自带美颜。
3、新古典主义(18世纪)
新古典主义是一场新的复古运动。兴起于18世纪的罗马(1760年初),并迅速在西方世界扩展的艺术运动。一方面起于对巴洛克和洛可可艺术的反思,另一方面以重振古希腊、古罗马的艺术为信念(亦即反对华丽的装饰,尽量以俭朴的风格为主)。
特点:追求写实、人物端庄,画家的手堪比相机。
在这幅作品中,马拉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被理想化了。例如马拉生前有着的皮肤问题就没有在这里表现出来。但这幅作品仍包含有大量真实的细节,毕竟画家大卫曾在马拉死后前往其住所,并看到了当时确实存在的一些事物,例如绿色的围毯、马拉手握的纸张以及笔。大卫创作这幅画的目的是悼念马拉之死,将其描绘成了为革命而献身的“殉道者”。
在新古典主义之后还有很多流派,欧洲的绘画开始出现脱离写实路线的风格,例如19世纪的印象派,如果一起介绍的话实在是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