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的文化学派代表人物有布拉格学派—马希修斯、伦敦学派—卡特福德、美国结构派—布龙菲尔德、交际理论学派—奈达等。
谭载喜在介绍西方翻译理论时,将西方翻译理论分为四大学派,分别是布拉格学派、美国结构派、伦敦派、交际理论派。柯平在《西方翻译理论浅析》一文中介绍了六大学派,分别是语言学派、交际学派、美国翻译研讨班学派、文学文化学派、结构学派、社会符号学派。
布拉格学派的创始人为马希修斯、特鲁贝斯科伊和雅可布森,主要成员有雅可布森、列维、维内等重要的翻译理论家。伦敦学派是具有英国特色的语言学派,认为语言的意义是由语言使用的社会环境所决定的。在翻译研究领域,译文的用词与原文等同与否取决于其是否用于相同的语言环境之中。
伦敦学派的中心要义
1、翻译的性质:翻译是把一种语言(原语)的文字材料转换成另一种语言(译语)的对等的文字材料。
2、翻译的类别:就其程度而言,可分为全文翻译和部分翻译。就其语言层次而论,可分为完全翻译和有限翻译。就语言结构的登记来说,可分为级受限翻译和级无限翻译,即传统意义上的逐字译和意译,而直译介于两者之间。
3、翻译的对等问题:一方面,翻译对等是一种以经验为依据的现象,是基于对两种语言的比较而发现的。另一方面,翻译对等的产生必须看译文和原文是否具有相同或部分相同的实质性特征。
4、翻译转换:是指把原文变成译文时偏离形式对应,主要分为层次转换和范畴转换,其中范畴转换又可分为结构转换、词类转换、单位转换和系统内部转换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