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国的税收管理体系由三级政府构成:联邦、州及地方。每个级别都有其独立的税收征管机构和财政收入。
2. 在美国,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各自拥有独立的税务机构和税收执法权。美国国税局局长由总统提名,国会批准后任命。
3. 联邦政府主要征收的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国内消费税、关税、遗产与赠予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是联邦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
4. 州政府主要征收的税种包括销售税、州个人所得税、州公司所得税、州消费税等。其中,销售税是州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
5. 地方政府主要征收的税种包括财产税、地方销售税、地方个人所得税等。财产税是地方政府的首要财政来源。
6. 在美国,联邦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额的大约60%,而州和地方的税收收入占大约40%。
7. 在联邦层面,美国国税局(IRS)是主要负责税收征管的机构。在州一级,如加利福尼亚州,税收征管由特许税务局、物税局和就业发展局等机构共同承担。
8. 在地方政府层面,例如德克萨斯州奥斯汀市,税收征管由奥斯汀市税务局负责。不同州和地方政府可能会有不同的税收征管机构名称和职责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