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律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5小时。
除此之外法国还规定了工作每周工作最高时长为39小时,如果超过此标准,则属于违法行为,需要受到相应处罚。为了鼓励员工多休假,法国还要求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休完自己所有的假期,否则的话会停止发放工资。这也就意味着加班在法国人眼中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不但公司层面会主动阻止员工加班,薪酬发放体系也会让员工自觉收起工作积极性,而这么做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员工工作必须在上班时间内解决,否则公司层面可以以无法胜任为理由解聘该员工,这样员工工作效率会大大提高。
法国这一律法在中国人眼中,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尤其在某些老板眼中,恨不得一天24小时,让员工为其卖力干活,一个人的工资,当十个人利用,想要他们因为加班问题,去找员工谈天,那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让员工多加班,少准时下班,这也就导致这部分企业员工在做事时比较拖拉,毕竟做得越快,要做的事情就越多,与其这样,那还不如慢慢完成手中工作,这样即便是加班也可以慢条斯理,不需要太过急迫。
在笔者看来,我国企业可以借鉴一部分法国职场休息规定,将员工被动完成工作,转变成为主动完成,这只需要企业做一个规定,给每个员工定一个目标,完成目标之后,员工所有时间可以自行安排,领导不得干涉,超额完成的任务可以有额外奖励,如此一来,员工为了能够收获自由,就会尽全力完成本职工作,为了获得更大利益,他们会将所学都全部施展开来,企业也会因此收获更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