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对象及年限
复旦大学奖学金面向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4年)、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以及少数民族骨干培养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生3-4年,硕士生3年)。
发放标准
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有基础学业奖学金100%,每月1000元;优秀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约30%,分为两等,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新生相辉奖18000元、优秀奖5000元)。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面约70%,按学年动态评审发放。少数民族骨干培养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享受与非定向研究生相同标准。
发放方式
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基础学业奖学金按月发放,每年12个月;优秀学业奖学金按学年一次性发放。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按学期分两次发放,相当于10个月。
停发、补发规定
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实际情况发放。若学生有学籍异动,如保留入学资格、联合培养、保留学籍或休学,自异动开始的当月停发奖学金,办理恢复学籍后,自恢复学籍的当月起发放至正常毕业。提前毕业、结业、肄业、退学或开除学籍者,自异动开始的当月起停发奖学金。提前攻博或硕博连读者,自转博当月起享受博士生待遇,停发硕士生津贴;博转硕者,自转硕当月起享受硕士生待遇,停发博士生津贴;延迟毕业者,学业奖学金停发。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察看期内停发奖学金。留校察看期结束后,继续发放至该生正常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