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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律科普|逆权侵占:流浪汉住满10年就能拥有该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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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法律体系中,存在一种有趣的概念,称为逆权侵占。这一概念如何定义?在实践中又有何典型案例呢?让我们一探究竟。

在英国,政府对空置房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措施,包括征收空置税。如果房产长期无人居住或使用,政府有权依法征收。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政府还会将空置房产收归国有,并分配给无家可归的居民入住。

曾经发生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位流浪汉在废弃疗养院的一间约九平方米的房间中生活了20余年。随着周边环境的发展,政府提出了需要收回这块土地的请求。律师依据“逆权侵占”的法律概念,指出流浪汉在此居住超过20年,期间无人声称拥有该房产,因此流浪汉应合法拥有该土地及其房产。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流浪汉,向他颁发了地契和房产所有权证。这意味着,如果开发商想要收购这块土地发展,必须向流浪汉支付高额费用,流浪汉因此“躺赢”。

在香港,也发生过类似案例。一位林姓女租客成功提出逆权侵占的诉求,要求获得一个单位的产权。法院认为业主失去联络已26年,租客尽力寻找但未果,因此依法判决单位归属租客所有。另外,在2006年,一位黄姓市民声称已占用土地超过20年,要求进行逆权侵占,最终法院判决市民胜诉。

什么是逆权侵占?

逆权侵占是英国普通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指的是房地产的非业主未经原业主同意,持续占用对方土地超过一定法定时限后,原业主的兴讼时限即终止,占用者可以成为该土地的合法新业主,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这一制度在法律上可以看作是“合法的鸠占鹊巢”。英国法律注册法案《2002年土地注册法》对逆权侵占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之前的法律,对逆权侵占的要求是12年。然而,自《2002年土地注册法》实施后,要求提高至对于已注册的房屋和土地,侵占者在居住10年后,业主仍拥有2年时间将侵占者赶出自己的房屋。这意味着,逆权侵占的时限从12年缩减到了10年加上2年,赋予了业主更多的主动权。

逆权侵占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敌意占有”

2. 实质且持续的占有(不能中断,不能虚无占有)

3. 占有人需展示占有意图(如设置门锁、门牌、耕作等),确保其相信自己有权占有该土地(如租客有权合法使用)

在提出逆权侵占申请后,占有人需等待6个月通知业主,期间业主可以将占有人驱逐。6个月期满,若联系不上业主或未得到回复,则占有人已“安全上车”,虽然法律上还需等待一年半,但在此期间,业主若发现占有人,仅需简单拒绝,而一年半后,业主采取行动将更为复杂。

并非所有普通法地区都允许恶意占有人利用逆权侵占合法成为新业主。这些司法区域还需要占有人证明自己的善意,否则声称逆权侵占无效。

逆权侵占的意义在于,法律认为人比物更重要,物品最终应归于最重视其价值的人。在土地利用率上,这一原则也是合理的。流浪汉在此地居住20年,期间无人声称拥有房产,该土地已成为流浪汉的家园,他为之付出心血,通过逆权侵占制度,流浪汉合法拥有该土地。

澳大利亚也采纳了10年的逆权侵占规定。提醒各位海外业主,若持有过多空置房产,务必妥善管理,避免遭受逆权侵占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