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公布的信息,武汉音乐学院被认定为公办大学,隶属于湖北省。与之相对,通常情况下,国家或地方政府举办的大专院校,社会认可度较高,经费有国家或地方财政支持,学费相对较低,大约每年5000元,但可能有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可达数万元。然而,如果此类大学设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则录取分数线通常会比普通专业低10至20分,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可考虑。
另一方面,民办大学由社会企业、团体或个人自行筹措资金办学,学费普遍较高,本科每年约20000至30000元,专科约为10000元,部分独立学院由公办大学举办,性质为私立。
武汉音乐学院,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九所独立设立的音乐学院之一,也是中部地区唯一的高等音乐学府,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是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同时还是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学院的建设始于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音乐部分合并而成。中南文艺学院前身包括中原大学文艺学院及其在1949年并入的武昌艺术专科学校,以及1950年并入的湖南大学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前身包括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和香港中华音乐院;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前身是广西省立艺术师资培训班。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改组为湖北艺术学院(1972至1978年间使用“湖北艺术专科学校”名称)。至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5年,学院正式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