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前往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所有信息,通常需要七个工作日完成初次申请香港或澳门。初次申请费用为100元,之后每加注一次签证需额外支付20元(或30元,具体金额请以实际为准)。每次签证有效期通常为三个月,详情见申请表。请查阅附件中的申请表以获取详细信息。
其他细节可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上查询。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具体地址为佛山市汾江南路162号2楼,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757-83335602转29,或投诉电话0757-83361981。
内地居民若需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进行旅游、探亲、商务、培训、就业等活动,需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时需持该通行证及签注。
若内地居民需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则需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前往时,前往香港的持证人需在罗湖口岸出境,而前往澳门的持证人需在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至于前往台湾地区,无论是定居、探亲或应邀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学术等活动,内地居民均需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并持该通行证及签注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