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户口或集体户口需提交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须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护照/通行证照片;
二、注意事项1)、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游G类签注可直接到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香港/澳门逗留签注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提交申请办理,领取逗留签注后的通行证及逗留签注缴费却在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不能够邮寄,不能够加急;
护照只能够在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费用:护照/港澳通行证¥100;港澳个人游G类签注¥20;港澳逗留D类签注¥100;
2)、南昌市公安局内有指定护照/通行证照相馆,牌照¥25/次(含4张照片),加洗¥10/份(每份4张);收费均无无发票,数码底片不准拷贝;
3)、港澳通行证一般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也可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主要因为:
a、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照相、复印、申请、缴费一条龙服务,便利;
b、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可办理EMS邮寄,并可以加急,费用¥80,可将12个工作日办理缩短到5个工作日并快递至你指定地址;
4)、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上班有效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1:30; 2:45-16:30;
三、备注:
1)、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
a、在市公安局新办公大楼侧门,具体地址见b;
b、具体地址:先到南昌市红谷滩春晖路545号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然后再沿着春晖路往北过了一个红路灯即到,大概走500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