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应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留学服务中心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首先,需要进行学历认证,可以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相关步骤。
接着,与接收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确保单位性质符合要求,并依法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同时,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
档案转移是下一步,如果是出国前已将档案转移到留服中心的同学,无需额外操作。若回国后不知档案所在地,可联系出国前就读院校或就业单位,获取存档单位信息,准备材料去留服中心开具调档通知单。具体清单可在留服中心网站查询。
单位需要进行个人注册,通过留服中心网站预约材料递交时间,并通过数字证书在系统中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随后,正式递交材料。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电子邮件通知。硕士审核周期通常为50个工作日(约3个月),博士则为20个工作日(约1个月)。如遇节假日,审核周期会相应顺延。
审核通过后,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最后,持《落户介绍信》前往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并缴纳相关服务费用。
特别注意,若是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就读且全程国内学习,没有国外学习经历的同学,在办理档案转移前,还需额外办理《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