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在1842年至1997年间曾受英国殖民统治,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2.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
3. 中央政府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而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并享有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
4. 以“中国香港”的名义,香港可以参加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
5. 在1997年前,香港公民并非没有国籍。部分在香港为英国政府工作的人士,在英军撤离前有资格申请英国国籍。现在,这些人士可能持有中国香港籍。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