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要看你男朋友离开美国的每次的时间有多久。若果每一次都不长于六个月,而他在成为了居民之后在美国一共居住多于三十个月,那么他便可以在居住满三十个月(因为你说他在港留学,所以我相信他并没有在美国居住多于三十个月)减九十天时申请入籍。2006年9月+27个月 = 2009年1月,所以你写的该是正确。 2)若是你先拿好了F-1才结婚和到美国,我相信那是没问题的。但若你是在结了婚和入了绿卡申请之后才递交F-1的申请,你是该拿不到F-1的。F-1的申请者是不可以有意图长期居留在美国,因为你申请了绿卡,很明显你打算长居在美,所以F-1就不会被批。另外,当你入了绿卡的申请,你申请F-1的行为也可会令你丧失继续申请绿卡的资格,因为你可被当作是放弃申请绿卡。 3)在全美国申请的时间都差不多,约要六至八个月的时间。
你要一年在美国住十八个月连续五年因为你去面试要提出证明 你如果嫁美国公民什么时候也可以. 但又要等. 一句说话如你有时间等当然可以 洛杉矶人多要等耐些
2) 我们如果等待入籍期间结婚,申请我拿green card,期间我又在美国拿F-1读master,咁合法吗?因为听说入左藉到时再转换身份都OK
重唔拿2年temporary green card....唔会快d批比我? 可以。合法。Greencard holder 同 Citizen 都可以申请配偶 Greencard. 但Greencard holder 要排队(最少3年)
Citizen 配偶就可以(接近)即时批准。你可以先申请F-1,成功后去读书,结婚,你在F-1加之后practical training 其间系合法居留,最少有3年。结婚后以Greencard 配偶身份申请你,(批准后要排队等Quota)。等的期间若果你老公入籍成功,立即以Citizen 配偶身份再申请,若果到时结婚已超过2年会直接批永久Greencard。 3) 他住在Orange County的(next to LA County) 那里由申请到入籍要等几耐? 现在最麻烦系FBI security check.有人试过等一年以上FBI 仍然未Appr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