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点3.0属于B等级,成绩相当于78-81。
绩点是评估学习成绩的一种方法,国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容:绩点=分数/10-5。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X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所有课程学分绩点/所有课程学分。绩点的计算,是将学生修过的每一门课程(包括重修的课程)的课程绩点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累加后再除以总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可以作为学生学习能力与质量的综合评价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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