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贷款的额度设置依据录取通知书或入学证明所列的报名费、一年学费、生活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此总额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贷款发放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若以具有抵押权的房产作为抵押,贷款金额不超过认可房产价值的60%。
2. 若以国债、本行存单为质押,贷款金额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对于企业债券,贷款金额将根据发行人的信誉而定,但最高不超过质押物面额的60%。
3. 若由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为银行认可的法人,贷款可全额发放。若保证人为银行认可的自然人,则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
留学贷款的期限根据留学期限、借款人的收入状况以及保证人及担保物的担保能力而定,最长不超过六年(含六年)。
扩展资料
留学贷款是指银行向出国留学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或其配偶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在境外读书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的外汇消费贷款。 现在,除了留学贷款外,外币旅行支票也是一种便捷的汇兑支付方式。旅行支票是指境内商业银行代售的、由境外银行或专门金融机构印制、以发行机构作为最终付款人、以可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有固定面额的票据。境内居民在购买时,须本人在支票上签名。兑换时,只需再次签名即可,方便留学或出国旅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