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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签证在所有申根国均有效: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奥地利、希腊、冰岛、瑞典、挪威、芬兰、丹麦。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者本人提交。
可签发以下3种商务签证:
1. 一次出入境,有效期限90天;
2. 多次出入境,有效期限90天;
3. 多次出入境,有效期限1年,每次出境期限90天。
办理多次出入境签证需提交相关文件,以证明申请人确因商务原因在去年一年中经常往返于荷中两地。
申请仅可在申请人提交了以下材料后方可办理:
1. 有效期自发还护照后不得少于3个月的护照;
2. 1 份正确填写好并经签名的签证申请表,附上证件照1张;
3. 来自荷兰方有签名及日期的邀请信,此函要清楚注明:
4. 访荷目的;
5. 出入境日期及在申根国的逗留期限;
6. 邀请方是否承担所有的费用,包括旅费及医疗保险;
7. 担保条款,邀请方需全权保证出访人按时回国;
8. 邀请方的名字,职位,地址及电话号码。 此邀请信必须清楚地写明地址并寄到申请人的工作单位而不是个人。
9. 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有签名及日期的派遣信。此信必须清楚地注明:
10. 申请人姓名和职位;
11. 出访目的;
12. 出入境日期及在申根国的逗留期限;
13. 工作单位是否承担所有费用;
14. 派遣信需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和签署人的签名及联系号码,并经单位盖章。
根据不同情况,还将要求出具其它材料。
申请材料将呈送荷兰有关当局进一步审查。整个工作程序将需10个工作日。申请一年多次出入境的商务签证需15个工作日。除申请人特别要求外,荷兰领事馆在受理签证同时,将保留申请人的护照。
本领馆签证处对外接待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9:00至11:30,节假日除外
联系领事馆:
1、 荷兰在中国的领事馆:北京大使馆,上海领事馆,广州领事馆。
2、 上海领事馆接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地区的签证申请,广州领事馆接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地区的签证申请。其它地区地申请,您可以致电或传真至领事馆进行咨询。
北京大使馆的地址:
北京市亮马河南路4号 邮编:
电话:010--36
上海领事馆的地址:
上海市华山路250号希尔顿酒店1403房
电话:021-
广州领事馆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5304房
电话:020-
3、 签证时间:三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