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的规定如下:
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分(设为 P),积分(P)由学期平均学分绩点(X)与素质积分(S)两部分按照比例相加组成,计算公式:P= (X×20)×60%+S×40%。
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设为 W)为两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相加后除平均得出,计算公式:W=(P1+P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校内优秀学生奖励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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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校的规定如下:
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分(设为 P),积分(P)由学期平均学分绩点(X)与素质积分(S)两部分按照比例相加组成,计算公式:P= (X×20)×60%+S×40%。
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设为 W)为两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相加后除平均得出,计算公式:W=(P1+P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校内优秀学生奖励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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