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去尼日利亚务工,中介费定为18000元。中介提供的薪资标准是11000元,但合同中注明实际工资不低于12000元,具体取决于实际工作的公司。出国前,中介也确认了11000元的薪资,表示与公司已经达成一致。然而,实际工作公司却告知,工资为10250元,只有实习期结束后表现良好才能达到11000元的水平。双方签订了一年的工作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按照正常规定,试用期应不超过2个月,这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更令人不解的是,中介表示只要我老公申请,工资就会发放,但实际工作公司却表示,工资一年只能发放一次。这种差异和矛盾让我们对整个务工过程产生了疑问。我们担心,中介与工作公司之间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等的问题,这可能会影响到我老公的权益。
目前,我们正积极与工作公司和中介沟通,以期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希望获得准确的信息,确保我老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我们也在寻求法律途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感到十分困扰,希望能找到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
在后续的沟通过程中,我们发现中介并未提供详细的合同条款,而工作公司也未能给出明确的解释。这使得我们对整个务工过程的透明度产生了怀疑。我们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公正、透明的解决方案,确保我老公的权益不受损害。我们呼吁相关部门介入,帮助我们解决这一问题。
面对这一复杂的情况,我们感到非常无奈。我们希望能够通过合理的渠道,获得准确的信息,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希望能够尽快找到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我们相信,通过积极的沟通和努力,一定能够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