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投资人员“绿卡”条件:至少要在中国直接、连续3年投资稳定,实际缴费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美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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