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申请人对申请澳洲配偶团聚有很多的疑问,其中最首要一点就是要申请配偶团聚要申请人要满足什么条件。到底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澳洲配偶团聚?
配偶团聚的申情人可包括已婚/未婚配偶或者事实夫妻(De Facto Spouse),而根据申请人的不同,分为309-配偶团聚移民签证、300-未婚配偶移民签证。了解更多:环球澳洲
309配偶团聚移民适用于:移民申请时因为特殊原因无法随行;移民子女结婚,新配偶无身份以及移民后新结婚配偶无身份等人群。
如果申请人正好符合以上情况中的一种,则可以考虑申请309配偶团聚移民。当然,仅仅符合这些情况是不够的,澳洲移民局对于309签证申请人还有明确的要求:
如果申请人是担保人的配偶:
1、申请人在澳洲境外申请;
2、与担保人合法登记结婚,或者满足事实婚姻12个月以上;
3、如果不满足事实婚姻12个月的条件,但是有子女也可以申请临时签证;
4、无犯罪记录;
5、符合移民局体检要求。
如果申请人中包含子女:
1、18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随行;
2、如已满18周岁,必须全日制在读或因为身体或精神的条件从未满18周岁起就一直主要依赖父母财政支助生活。
而300未婚配偶团聚移民,则适用于打算去澳洲与未婚夫或者未婚妻结婚并准备与其维持长期婚姻关系的申请人。此外,要想申请300签证,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其它两个条件:
1、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达到18周岁;
2、申请人必须是异性,该申请不允许同性恋。
而且,作为300签证的申请人,还需要注意:
1、如果申请人在等待申请期间与担保人结婚,可以向移民局申请更换为配偶签证,无需重新交申请费;
2、申请人获批后,可以在澳洲境内或者境外与担保人结婚,但是在结婚前需持300签证至少登陆过澳洲一次;
3、申请人如果没有在签证有效期内与担保人结婚,签证将被取消,如果申请人仍然在澳洲境内,将会被驱逐;
4、申请人在递交签证前已经签证获批之前都需要在澳洲境外。
当然,仅仅是申请人满足了申请条件是不够的。作为团聚申请中很重要的一个角色——担保人,同样要满足移民局的明确规定。另外,担保人和申请人满足了申请条件,也只是说此次申请具有了申请资格,要想成功获得签证,还需要做好其他各项准备。
申请表格的填写、申请材料的准备,这些都是申请中的不可缺少的很重要的内容。而且,团聚移民,对于申请人和担保人的关系真实性有很严格的审核要求。如果准备的材料不够充分,关系真实性就很有可能被怀疑,继而影响到签证的成功获得。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准备的材料也会因人而异。所以,团聚申请一定不能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