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科技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首先,科技局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政策,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并制定科教兴县战略方案。他们负责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制定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管理措施,并参与重大项目的决策,如技术改造和工程建设。
其次,科技局负责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管理,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他们参与可持续发展方案的制定,确定科技优先领域和扶持产业,进行科技统计和资源管理,编制和实施各类科技项目计划,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等科技创新资金和项目,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
此外,科技局还指导科研机构改革、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宣传、软科学研究,科技培训,以及科技普及工作。他们负责科技成果的评审、奖励,推广科技成果,并负责科技档案、保密、知识产权和专利事务,与相关部门共同维护知识产权管理。
在地震防灾方面,科技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协助地震监测工作。同时,他们协调全县科技管理工作,推动乡镇和行业科技进步,组织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