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它揭示了事物的性质和关系。例如,人具有五官、四肢,以及男女之别、老少之分,这些都是人的属性。事物的属性与事物是不可分离的,任何属性都依存于特定的事物。本质属性是该类事物独有的、必然具有的,并能与其他事物区别的属性,如能劳动、能思维、会说话、有社会性等,决定着人成为人而区别于其他动物。非本质属性则是人的其他属性,如口鼻、眼耳、四肢、高矮、性别等。
区别事物的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是形成概念的关键。通过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等逻辑方法,人们可以从感性材料中舍弃事物的非本质属性,抽取其本质属性,形成概念。例如,通过分析商品与物品的属性,抽象出作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的本质属性,形成“商品”这一概念。
概念与语词紧密相关,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语言表现形式。概念的形成和存在离不开语词,没有语词的赤裸裸的概念是不存在的。然而,概念与语词并不相同,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思维形式,是逻辑学研究的对象,而语词是表达概念的语音或语形,是语言学研究的对象。语词与概念的区别包括:并非所有语词都表达概念,实词如名词、动词、形容词、量词等是表达概念的,而虚词如介词、助词、叹词等通常不表达概念。不过,连词如“或者”、“如果……那么……”等表达选择关系、条件关系、并存关系,具有特殊意义,可称之为逻辑概念。
同一概念可以有不同的语词表达,如“医生”与“大夫”、“电动机”与“马达”、“死刑”与“极刑”。同一语词在不同情况下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如“运动”既可指体育运动、物体运转,也可指政治活动。概念的内涵是概念反映的本质属性,而外延是具有该本质属性的对象范围。
正确思维要求概念明确,即理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例如,在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概念包含其内涵:“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以及外延: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六种。只有明确“证据”的内涵与外延,才能真正掌握这一概念。
扩展资料
推理定义: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导出一个未知的结论的思维过程。推理是形式逻辑。是研究人们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和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其作用是从已知的知识得到未知的知识,特别是可以得到不可能通过感觉经验掌握的未知知识。推理主要有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规律出发,运用逻辑证明或数学运算,得出特殊事实应遵循的规律,即从一般到特殊。归纳推理就是从许多个别的事物中概括出一般性概念、原则或结论,即从特殊到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