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61条明确了信号机在正常情况下的显示距离要求。首先,进站、通过、接近以及遮断信号机,其显示距离不得小于1000米,确保列车司机有足够的时间做出反应。其次,高柱出站和高柱进路信号机的显示距离不得小于800米,同样保证了行车安全。对于驼峰和驼峰辅助信号机,它们的显示距离不得低于400米,对于调车、矮型出站、矮型进路以及复示信号机,以及容许和引导信号,即便是小型信号,其显示距离也需达到200米以上。
在地形或地物可能影响视线的情况下,对于进站、通过、接近以及预告和遮断信号机,即使在最不利的视觉条件下,其显示距离也必须保证在200米以上,以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清晰传递信号,保障列车运行的顺畅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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