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主要包括行政、民事、刑事三方面的责任。
1. 行政责任指的是违反行政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通过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来实现。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的行政制裁。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只有当行为主体的行为构成行政违法时,行政责任才会产生。
2.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由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构成。民事责任要求违反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履行其民事义务,具有国家强制性。在中国,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等。
3.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体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根据中国刑法,故意犯罪者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则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需负责。刑事责任在犯罪和刑罚之间起到调节作用,它的存在与否取决于犯罪是否实施,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决定了刑事责任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