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是融合多项工程技术的综合性设计,不仅需要掌握复杂的法律法规,还要灵活运用各种景观设计元素,合理规划土地使用性质,满足用户需求,设计出既实用又美观的方案。设计过程中,建筑作为硬件基础,绿化作为软件支撑,水景构成网络,小品作为节点,并借助各种专业技术辅助实施设计方案。设计方法或设计阶段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构思:景观设计的核心,是关于合理安排和使用土地,解决土地、城市、土地上生命的安全与健康,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构思需考虑功能满足、生态平衡,以及对周围环境的最小干扰。设计“四法”包括草图法、模仿法、联想法和奇特性构思法。
比较与权衡:在多个方案构思完成后,需要对方案进行评判、比较,结合设计目的、相互制约的问题,进行权衡和决策,最终选出最满意的方案或集中各方案的优点进行改进。
构图与方案设计:构思是构图的基础,平面构图包括交通道路、绿化面积、小品位置的规划,立体造型则涉及地块上所有实体内容的正立面投影,以及通过景物主体与背景的关系体现的细节。
对景与借景:对景是景观设计中重要的元素,对整个景观起主导作用。借景则通过空间组合或建筑设计手法,借用远处的景致,丰富景观层次,给人以视觉享受。
隔景与障景:通过实体或虚体将园林空间分割,既保护好景,又巧妙遮蔽不美观的区域。
引导与示意:采用水体、铺地等材质引导视线,以及通过指示牌、地面布置等暗示方向。
渗透与延伸:在景区之间通过草坪、铺地等元素连接空间,使景观自然过渡,增强空间体验。
尺度与比例:根据人的行为特点确定空间尺度,确保设计既舒适又实用。
节奏与韵律:通过重复和变化的元素,如铺装图案、灯具排列、植物分布,创造出视觉上的韵律感,增强设计的艺术性。
在景观设计中,合理运用上述方法和元素,结合大量实践,将使设计更加成熟,创造出宜人的园林环境,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