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坚持的"四不制"有哪些内容?
1. 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食堂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组成采购管理小组,负责食品及原料的采购决策和监督。
2. 采购审批制度:除日常消耗品外,所有食品及原料的采购需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采购管理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未经批准的不予报销。
3. 大宗商品采购制度:对于大米、面粉、油等大宗商品的采购,需由采购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参与定价后方可进行购买。
4. 采购渠道规定:蛋、豆制品、肉类、蔬菜、酱油、醋等调料品应优先选择生产单位、厂家或批发市场作为采购渠道。
5. 食品采购标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标准,实行价格投标和集中定点采购,确保食品及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6. 禁止采购的食品: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觉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持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7. 采购凭证管理:采购时必须索取发票,并要有验收、入库、签字等严格的手续。
8. 库存管理:原则上当天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应当天使用,大宗商品可保持7天的库存量,条件允许时可适当增加库存量。
9. 应急供应:食堂随时需要的物品,采购员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供应,避免影响食堂的正常运营,同时努力提高供应服务水平。
10. 物品验收:所购物品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当日耗用的食品需与保管员共同验收过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