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噪声
2. 高温
3. 低气压
4. 高气压
5. 高原低氧
6. 振动
7. 激光
8. 低温
9. 微波
10. 紫外线
11. 红外线
12. 工频电磁场
13. 高频电磁场
14. 超高频电磁场
职业病危害因素还可细分为粉尘因素、化学因素(如有机溶剂类毒物,铅、锰等金属毒物)、放射性因素(各种放射性物质)、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和其他因素(金属烟、井下不良作业条件等)。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上述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的加速以及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广泛应用,职业暴露人群不断扩大,职业病新发病例呈上升趋势。
1998年至2017年间,我国报告的职业病病例总数达到380,449例。自2010年起,我国职业病报告病例数持续在高位波动,2016年报告病例数首次超过3万。每年因职业病造成的死亡人数已超过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为了应对不断出现的新的职业危害因素,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发布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0大类132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