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NE理论是一种阐述舞弊产生的条件模型,由四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组成,分别是Greed(贪婪),Opportunity(机会),Need(需要)和Exposure(暴露)。这四个因素共同作用,揭示了舞弊行为的内在逻辑。
在GONE理论中,Greed代表了舞弊者的贪婪之心,即他们对金钱、地位或其他资源的强烈欲望。当这种贪婪与对钱财、自尊的需求(Need)相结合时,舞弊者就会寻找机会(Opportunity)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而Exposure(暴露)则指舞弊者认为自己在舞弊行为中不会被发现,这种心理上的安全空间成为了他们实施舞弊的关键。
根据GONE理论,当舞弊者具备贪婪的心、强烈的需要、机会的出现,以及认为不会被发现的心理时,舞弊行为就可能发生。结果是,“You can consider your money gone”,意味着欺骗者的财富、财产或权益将因此离他而去。这种说法形象地描述了舞弊行为对受害者的直接后果。
因此,GONE理论强调了舞弊行为的四个核心条件,通过揭示这些条件如何共同作用,帮助我们理解舞弊行为的成因,并为预防和打击舞弊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在特定环境中,贪婪、机会、需要和暴露四因子的结合,不仅滋生舞弊,而且促使受害者的财富、财产或权益被剥夺。
扩展资料
“GONE”理论是在美国流传最广,也是最有意思的一个企业会计舞弊与反会计舞弊的著名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会计舞弊由G、O、N、E4个因子组成,它们相互作用,密不可分,没有哪一个因子比其他因子更重要。它们共同决定了企业舞弊风险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