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1. 主体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双方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签订双方主体不符合劳动法,则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需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并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劳动者主体资格从最低用工年龄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结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者丧失主体资格,不能再形成劳动关系,此时用工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
2. 合法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的个人和合伙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的租赁(中搏陪生产)、承包(生产)企业等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卖蠢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合同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