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异地中考的报考条件
随迁子女“异地中考”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随迁子女具有东莞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小学毕业后,从初一开始在我市初中就读,中途没有在外市初中就读。
2.持有在东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3年或以上。
3.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3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4.其父亲或母亲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
只有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的随迁子女,才可在东莞参加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的划线录取;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参加中考,但在填志愿时,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备注:
1.原《暂住证》不能代替《广东省居住证》;
2.社保保险指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五大险种,五个险种中目前参保任一险种均可累计年限。在我省参加农村医疗保险、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即农保),亦可累计年限。
3.问题解答
如果居住证不满三年的,家长就要工作单位出证明(证明本人在东莞工作或居住已经满三年,盖好公章,然后拿着单位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满三年的居住证明,再把单位证明和派出所证明的复印件交到学校由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后再统一上交到教办复核),同时,家长双方的居住证和社保可以互用,意思是父亲一方的居住证满足条件而社保不满足条件,如果母亲一方的社保满足条件的,也可以用父亲的居住证和母亲的社保来申请资格认定。
再有,如果居住证不满三年的,只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其中的一个也可以认定:
1、有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满三年),
2、有自建房土地证(满三年),
3、有工商营业执照(满三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市购买三年以上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