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是语文中一种修辞手法,其主要方式有:
1、正对。上下句意思上相似、相近、相补、相衬的对偶形式。 例如:(1)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
2、反对。上下句意思上相反或相对的对偶形式。 例如:(2)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3、串对(流水对)。上下句意思上具有承接、递进、因果、假设、条件等关系的对偶形式。 例如:(3)才饮长江水,又食武昌鱼。
“互文”即古代诗文的相邻句子中所用的词语互相补充,结合起来表示一个完整的意思,是古汉语中一种特殊的修辞手法.
例:(1)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木兰诗》) 其上句省去了“坐我东阁床”,下句省去了“开我西阁门”。两句要表述的意思是:打开东阁门在床上坐坐,又打开西阁门在床上坐坐。表达了木兰回到久别的家中的欢喜之情。
(2)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观沧海》) 其中“行”与“灿烂”互补见义。即“灿烂的日月星汉之运行均若出于沧海之中”。并非日月只运行而不灿烂,也并非星汉只灿烂而不运行。
互文和对偶同为修辞手法,但是并不属于同一个类别。
对偶指的是形式上的相对,互文指的是内容上的相融。它们的判断标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