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经济体系。其主要特征包括:
1.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
2. 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3. 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中国选择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因为这是改革开放的重要经验。这样的经济体系能够结合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市场经济长处,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手段的长处。
国家的宏观调控旨在:
1. 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市场并非万能,存在固有弊端。
2. 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同富裕目标要求国家发挥调控职能。
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调节和控制,其目标包括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宏观调控的手段包括:
1. 经济手段: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调整经济利益。
2. 法律手段:制定和运用经济法规调节经济活动,包括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
3. 行政手段:通过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强制性措施,调控和管理经济。
三大手段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国家宏观调控应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