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时间:调查资料所属的时间(时期或时点)。如是时期现象,就要明确规定资料所反映的调查对象从何年月日至何年月日止的资料。如调查的是时点现象,就要规定统一的标准时间。那么哪些是时期现象,哪些是时点现象呢?例如,产值、产量、销售量、工资总额等反映某一时期发展过程的总数量,是时期现象;而人口数、商品库存量、企业数、流动资金额等等是反映现象在某一时刻(或者说瞬间)上的状况的总量,是时点现象。
例如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11月1日0时,
零点便是第五次人口普查的调查时间。
2、调查期限:进行调查工作的时间,包括搜集资料和报送资料的整个工作所需要的时间。
第五次人口普查登记工作从开始,11月10日前结束,调查期限为10天。再比如,某管理局要求所属企业在2005年1月底上报2004年工业总产值资料,则调查时间是从
到这一年,上报的总产值为这一年的总产值;调查期限是一个月。又如某管理局要求所属企业在上报2004年产成品库存资料,则调查时间是标准时间,调查期限是10天。(工业总产值是时期现象,产成品库存是时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