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统招生标准(计划467人,调入指标生计划166人,本次实际录取633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为普通统招生:
1.语数英综平均达到2A2B及以上,理化体平均达到1A2B及以上,政史地生实验平均达到2A3B及以上。
2.组合间互补后,达到第1条标准。
3.所有科目有9科达到A等。
4.所有科目原始成绩有11科达到B等及以上且语数英理化生平均达到4A2B及以上。
5.所有科目原始成绩达到8A4B及以上,且语数英理化生平均达到3A3B及以上。
普通择校生录取标准(计划263人,实际录取263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录取为普通择校生:
1.语数英综平均达到1A3B及以上,理化体平均达到3B及以上,政史地生实验平均达到2A3B及以上。
2. 组合间互补后,达到第1条标准。
3. 所有科目原始成绩达到7A4B及以上。
4. 所有科目原始成绩达到2A10B及以上。
5. 所有科目原始成绩有5科及以上达到A等且语数英理化生平均达到3A3B及以上。
6. 所有科目原始成绩达到6A5B及以上,且语数英理化生原始成绩均为B等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