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官职制度概览:
1. 内朝官:
- 丞相:负责协助皇帝处理国家政务,地位最高。
- 太师、太傅、太尉:与丞相同列,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
- 司徒、御史大夫、大司马:位列九卿之上,协助丞相处理政务。
- 九卿:包括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等,掌管具体政务。
2. 武将官职:
- 大将军:最高武将职位,有时位列三公之上。
- 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位在三公之下,掌管军事。
- 中郎将:负责皇家卫队,品秩为“比二千石”。
- 校尉:掌管中央军队,品秩为“比二千石”。
3. 地方官职:
- 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秩六百石。
- 州牧:东汉末年设立,掌握一州军政大权。
- 太守:郡级最高长官,负责一郡政务。
- 县令/县长:县级行政单位的长官。
4. 其他官职:
- 博士:负责经学传授。
- 城门校尉:掌管京师城门。
- 将军:如奋武将军、征虏将军等,为杂号将军。
- 军师将军:负责军事策略和行政事务。
三国时期的官职制度,承袭汉制,但有所发展和变化。在内朝官、武将官职和地方官职方面,都有明确的等级和职责划分。这些官职制度为三国时期的政治稳定和军事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