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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路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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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东莞路桥费的问题,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公路管理条例》,自2005年3月31日起,东莞开始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简称年票制),旨在对东莞籍机动车辆征收年票费。然而,为了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物流成本,扩大惠民效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决定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年票制。

根据官方通告,所有在2017年1月1日前在东莞注册的车辆,需要缴纳2016年及之前年度的年票费,缴费标准参照2016年度标准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缴纳的年票费,有一个集中补缴期,即从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内补缴的欠款无需支付滞纳金。然而,若逾期未缴,除了可能产生滞纳金,还可能导致车辆信息被纳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并由收费部门采取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等措施。

具体而言,社会信用体系的接入方式尚未在官方通告中详细说明,但明确指出逾期未缴者将面临一系列可能的后果。尽管通告对此没有详细解释,但可以推测,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可能会影响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评分,对其在贷款、招投标、就业等多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总之,对于在2017年1月1日前注册于东莞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缴2016年及之前的年票费,以免面临滞纳金、信用风险等后果。这一政策的调整旨在减轻车主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提醒车主们务必关注相关通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