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贸单招满分按学生类别区分有450分,300分,150分等。
1、有学业成绩的普通类、艺术类考生。
文化素质评价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折算。将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等级成绩折算为分数后相加即为文化素质评价成绩,折合后满分300分。
折算办法为A等级折算为50分,B等级折算为40分,C等级折算为30分,D等级不折算计分。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各科目等级折分1分计1分,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等级折分1分计0.4分。
2、无学业成绩的普通类、艺术类考生。
文化素质评价(总分1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笔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文化课基础知识,其中语文70分,数学40分,英语40分。
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总分1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基本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等内容。艺术类考生、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加试专业技能面试。
按照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的专业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照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分数依次排序,直至分出名次。非产业学院专业文化素质评价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3、中职(职高)考生。
文化素质评价(总分1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考试,主要考察考生文化课基础知识,语文70分,数学40分,英语40分。
专业技能评价(总分1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操作基本技能、专业职业综合素养等内容。
按照公布的对口类专业招生计划(去除免试录取考生所占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择优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照职业技能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职业技能评价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分数依次排序,直至分出名次。非产业学院专业文化素质评价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4、退伍士兵考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1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基本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等内容。
退伍士兵考生需在3月22日至24日每天9:00至17:00,将退伍材料(原件、证书复印件3份、身份证复印件3份)送至学校南大门西侧招生咨询处,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认资格无误后进行考试资格公示,如有造假等行为一经查验,当即取消其招考资格。
按照公布的退伍士兵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